目录
国家/行业政策: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3
五部门联合部署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8
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司机之家”建设工作的通知/8
应急管理部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11
交通运输部印发《内外贸兼营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国际转国内航线疫情防控工作指
南》的通知/15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25
交通运输部关于统筹做好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
知/27
地方/行业政策:
山西省印发 2020 年全省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30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39
山东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2
浙江省印发《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45
天津市印发 2020 年天津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63
关于印发《2020 年河南省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66
上海市关于切实抓好近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69
江西省关于印发《江西省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72
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77
北京市发布全国“两会”期间本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通告/81
江苏省严厉打击强力整治违法违规“小化工”/82
江苏省出台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 年本)/83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有关化工医药企业事故情况的通报/88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夏季安全生产提示/89
2020 年中国危化品物流行业政策汇编
(5 月份)3 / 91
2020 年中国危化品物流行业政策汇编
(5 月份)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
各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
作的意见》要求,深刻吸取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危险化学
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
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
全第一的思想,坚守红线底线,以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强化危险
化学品运输系统性、区域性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隐
患排查和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强化危险化学品运
输全链条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发展基础,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运输
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
安全稳定环境。
二、
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一)加强风险防范和管控。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形成体系完备、可操作可
落地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港口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
组织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实行精细化管控。对辨识出的风险实施分级管理,严格
重大风险报备制度。重大风险“一企一策”“一项一案”,全程严格监测管控。
(二)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有
关制度规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强化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
物运输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隐患排查,重大隐患
“一事一办”“专人督办”,立行立改,
确保安全。
(三)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认真吸取响水“3·21”等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教训,
对照行业安全生产职责,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
强对重点领域、关键部位的盯防,强化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隐
患整改回头看,评估整改效果,确保各项整改取得预期成效。
(四)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港口在役危4 / 91
2020 年中国危化品物流行业政策汇编
(5 月份)
险化学品储罐安全治理,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等行动。严厉打击危险货
物道路水路运输非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五)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加强行业重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对危险
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及港口储存、装卸作业的重大风险、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制定监测和
管控措施,实现风险因素动态监测,及时掌握风险状态、发布风险预警。针对重大风险和重
大隐患,完善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人员准备,确保各项应急准备措施到位。
三、
强化全链条安全生产管理
(六)严格准入管理。严格危险货物道路水路运输及港口装卸、储存作业准入。加强危
险货物运输车辆、船舶的准入管理,严格使用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与承运危险
货物性质、重量相匹配的车辆、船舶、设备进行运输。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
品港口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和安全条件审查制度。严格从业人员准入管理,危险化学品
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
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依法取得从业资格。
(七)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联合相
关部门,依法依责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
配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公布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机构名录及检验业务
规则。研究建立常压危险货物储罐强制检测制度。加强港口堆场、仓库、罐区等危险化学品
配套存储场所行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船舶装卸、洗舱、过驳等作业环
节的安全监管。指导高速公路经验管理单位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做好危险货物运
输车辆按照指定位置临时停放的引导工作。严格船闸枢纽、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桥区
水域危险货物运输船舶通航管控,禁止船舶在划定的禁行区域内航行。
(八)强化事中事后安全监管。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动态监管制度,强化对车辆运行和驾驶员的监管。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做到监测监控全
覆盖,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监测,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
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 100%。加强港口危险化
学品作业场所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船舶进出港
电子申报,严格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申报管理、过闸安全管理,加强管理部门间信息通报,
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前船岸安全检查制度。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强化体系运行监督
管理。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推动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互联互通,
形成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5 /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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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份)
(九)强化应急处置和事故责任追究。统筹危险货物运输专业救援力量,鼓励行业协会
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联盟建立网络互助救援体系,建立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强化长江干线
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重点推进建设区域性救助基地,南京基地突出危险化学品运
输应急处置特点。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推动将港口应急预案纳入城
市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区域协同救援能力。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应急处置能力
建设研究,编制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指南,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肃事故处理,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四、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十)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执法。深入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落实情况。主动协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查处危险货物托运人违法
将危险货物委托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车、船)承运的行为。严禁客运车辆、船
舶非法夹带危险货物,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车、船)和从业人员,
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
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严格督促长江干线各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
建立由经营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的安全保卫制度,依法对拟进入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管
制区域的船舶进行安全检查。
(十一)加大信用约束和奖惩力度。督促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严
格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填报和采集,鼓励行业协会参与,加强企业信用评价,开展重点从业人
员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港口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
代表人)必须认真履责,并作出安全承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
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存在夹带、谎报、瞒报、匿报危险货物运输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
戒,从严监管。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标准
化等级较高的企业扩产扩能,在同等条件下分别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检查频次。
(十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和教育培训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加强设施设备维护,保障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安全性能可靠。
强化人员培训教育,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计划,将危险货物运输、
港口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的重点群体,鼓励企业开展线上教育培
训。开展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实际操作能力培训考试试点,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严格落6 / 91
实港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相关规定,港口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按国家规定要求达到 15%并逐步提高。
建立港口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常态化机制。
五、 强化基础支撑保障
(十三)强化顶层设计。把安全生产贯穿交通运输规划布局全过程,编制交通运输安全
应急“十四五”发展规划,突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积极主动参与属地危险化学品工
业园区规划布局和建设过程,严格落实港口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安全容量总量控制要求,从
源头上降低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指导各地统筹制定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政策,确保危险
化学品运输通道畅通,研究推进与相关园区配套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通道、服务区专用停
车区及集中停车场、集中洗罐洗舱场地场所建设,推进主动安防、车路协同等安全性能高的
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基础保障能力。
(十四)健全法规制度。适时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
安全管理规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在行业实施情况的
系统评估,强化制度执行。建立健全危险货物鉴定检测制度,研究推动设立危险货物鉴定检
测中心,科学准确鉴定检测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并针对鉴定出的每类危险货物提出相应的
运输包装要求、安全运输要求和应急处置要求等。
(十五)严格标准规范。发挥我国在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及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
和标签制度专家委员会等国际组织中的作用,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在国际组织中贡献
中国力量。研究推动我国加入《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公约》,加快国际规则在我国的适应
性研究和引进转化,及时制修订相关管理标准,研究解决危险货物分类、包装要求、运输工
具协调、统一运单等各种运输方式衔接的相关问题,有效协调各种运输方式间的政策与标准,
提升危险货物多式联运管理水平。
(十六)加强科技与信息化研发和应用。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研究支撑,加强危险货
物运输安全研究团队建设,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加快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系统建设,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信息联网共享。建成省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
信息平台。加快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基础数据共享应用,充分运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信息化
技术在托运、承运、运输、装卸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货物来源
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数据互通、
业务协同。积极推动地理信息系统(GIS)、大数据、车路协同、智能风险监测预警等技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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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中国危化品物流行业政策汇编
(5 月份)
用,提升行业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防范能力。鼓励危险货物车辆、船舶应用智能安防系统等
先进技术及装备。加强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安全保障相关技术及装备研发。推广危险货
物运输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
六、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十七)完善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调整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落实《危
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分工》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
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及时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突出问题,加
强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深度系统调研,调整优化现行安全监管方式,强化各运输方式的统一协调管理。结合实际制
定修订并严格落实个运输方式危险货物禁运目录。
(十八)加强专业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行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家库,并发挥其在
参与政策制定、监督检查和技术咨询中的作用。推动地方人民政府配齐配强危险货物运输安
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建立健全地方专职监管执法体系,负有危险货物道路水路运输和港口危
险化学品罐区监管职责的管理部门,要加强专业监管队伍建设,充实一线专业技术人员。通
过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分级建立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数据库,推进“互联网+监管”
模式,强化规范监管、精准精细监管。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执法及监管人员培训制度,入
职培训不少于 3 个月,每年参加为期不少于 2 周的复训。其中,岗前专业知识培训不少于
40 课时,年度业务复训不少于 16 课时。
(十九)提升监管效能。严把危险货物运输监管执法人员人员进入关,进一步明确标准
条件,严格考试考核,突出专业素质,择优录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对危险货物运输
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管基础上,实施分级分类动态严格监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重
点抽查、突击检查。对检查的问题和隐患,加强信息共享和结果应用,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
的,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提升行业危险化学品领域规范化水平。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要按照《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安全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
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和完
成时限;要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8 / 91
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交通运输部
2020 年 4 月 24 日
五部门联合部署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
4 月 30 日,交通运输部会同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联合进行视频调度,
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进行再动员、再
部署。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出席并指出,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推进力度,确
保如期完成淘汰目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刘小明指出,推进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经济绿
色发展的重要体现,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交通
强国建设、提升道路运输装备水平的重要支撑。
刘小明强调,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要把握四个原则,即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坚
持依法淘汰、精准治理,坚持疏堵结合、合理引导,坚持积极稳妥、确保稳定。要严格落实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坚持淘汰车辆必须报废拆解、必须见到实
车、必须从严掌握、必须真淘汰的原则,严格认定淘汰标准,制定一揽子鼓励扶持政策,切
实把好事办好。
刘小明要求,要精准指导,积极稳妥推进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一要加强组织统筹领
导,尽快修改完善研究制定本地区柴油货车淘汰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各方责任。二要合理把
握工作节奏和力度,加强风险隐患管控,全力确保行业稳定。三要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及时
督促整改,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四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媒体、科
研机构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生态环境部、财政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讲话。五部门有关司局,部机关有关司局和部属
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七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同
志参加视频调度。
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司机之家”建设
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工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
2020 年中国危化品物流行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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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6 号)有关加快建设一批功能实用、经济实惠、
服务便捷的“司机之家”的部署要求,切实改善货车司机工作休息环境和条件,经交通运输
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2020 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建设 150 个“司机之家”。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司机之家”建设的重要意义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司机之家”建设作为改
善货车司机从业环境、推进货车司机入会工作、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载体,
按照 2020 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推进“司机之家”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需求导向、
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本地区货车司机集散特点,结合现有的公路服
务区(站)、普通国省干线加油站、物流园区服务设施等,指导“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
合理选择地点,加大推进力度,创新工作举措,确保完成 2020 年“司机之家”建设任务。
二、切实提升“司机之家”建设运营服务质量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指导“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按照《交通运输
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机之家”建设和验收工作的通知》(交
办运函〔2019〕552 号)中的“司机之家”建设指南要求,围绕货车司机对于停车休息、餐
饮、住宿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司机之家”各功能区位置和面积,开展“司机之家”
建设运营服务。要指导“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不断健全完善运营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
细化完善运营标准规范,着力推进“司机之家”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运营服务
水平。要加强与公安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偷盗车辆燃油及货物等违法行为,为货车司机
创造更加安全的工作休息环境。
三、持续创新“司机之家”运营服务模式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围绕道路货运车辆检测、证照审验等实际需求,
研究开发行政服务终端,拓展“司机之家”行政审批业务办理、货车司机入会申请等服务功
能,搭建便民服务驿站。要指导“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油品销售
企业、“互联网+”货运平台企业、ETC 发行单位的合作,将金融贷款、优惠加油、信息服
务、ETC 办理等延伸至“司机之家”,实现优势互补、网络共建,为货车司机提供优惠便利
服务。要指导“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配备安全教育、法律法规等资料,提升货车司机安
全文明驾驶和职业素质。要进一步探索开展车辆维修、紧急救助、保险理赔等服务功能,将
“司机之家”打造成为提升行业安全管理和救助服务水平的“前沿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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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司机之家”建设运营保障举措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研究制定相关鼓励支持政策,加强对“司机之家”
建设运营给予政策支持和配套经费补助,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持续投入。同时,各省级工会组
织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中华全国总工会对 2018 年度建设的“司机之家”专项补助资金审
核发放工作。要组织“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及时在交通运输部通信信息中心组织开发的
“司机之家”APP 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官网“司机之家”专栏上更新完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
报刊、互联网、移动新媒体以及“司机之家”APP 等渠道,广泛宣传“司机之家”服务功能,
让广大货车司机切实享受到“司机之家”的暖心服务。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中国公路学
会作为“司机之家”建设技术支持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技术研究和评估验收工作。
五、加强跟踪指导和信息报送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系统谋划,细化工作任
务、明确责任主体,强化部门协同,督促各建设运营单位按计划完成“司机之家”建设任务。
要及时了解掌握并汇总本区域“司机之家”建设情况,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将“司机之家”
建设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交通运输部。要加强对“司机之家”建设的跟踪指导,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司机之家”建设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报送至交通运输部、中华全
国总工会。
联系方式: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孟文戟,电话:010-65293400,传真:010-65292740;
中华全国总工会海员建设工会 刘鸿志,电话:010-68591458,传真:010-68591443。
附件:“司机之家”建设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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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0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