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广州市交委和市统计局联合召开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启动全市物流业统计工作。物流业统计指标将从原先仅统计社会货运总量、货运周转总量等少数几个统计数据,扩展到物流业增加值、社会物流总费用、社会物流总产出、社会物流总额等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