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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对百草枯采取限制性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17  浏览次数:1320
核心提示: 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百草枯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公告指出,停止核准百草枯新增母药
   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百草枯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公告指出,停止核准百草枯新增母药生产、制剂加工厂点,停止受理母药和水剂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新增百草枯母药和水剂产品的登记和生产许可。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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