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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哈高速河北段暑期限行 禁止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通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6  浏览次数:755
核心提示: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近日联合发布通告,为确保暑期G1京哈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规范暑期行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从7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对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8-K63、K102-K262)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河北新闻网6月14日讯(记者常方圆)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近日联合发布通告,为确保暑期G1京哈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规范暑期行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从7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对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8-K63、K102-K262)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7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8-K63、K102-K262)将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运输车辆、五轴(含)以上及车长12米以上货运车辆通行,相关车辆可绕行沿海、唐曹、唐港高速公路、G25长深高速公路及102、205国道。
 
      京哈高速暑期限行期间,河北省公安交管部门和高速路政部门将在G1京哈高速与沿海高速互通立交处,承秦高速与G1京哈高速互通立交处,G25长深高速与G1京哈高速互通立交处,G1京哈高速迁西支线沿途收费站,G1京哈高速迁安支线沿途收费站,G1京哈高速秦皇岛方向的香河主线收费站、石臼窝收费站,唐津高速唐山方向的唐港收费站至京哈枢纽互通段沿途收费站设置分流、劝返点。G1京哈高速、G25长深高速、承秦高速、唐津高速路政部门将依据通告在分流点、劝返点及沿途站口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劝返禁行车辆。
 
      对违反京哈高速暑期限行规定和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管理,对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处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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