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从6月初开始,海门市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以及部分使用单位进行了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按照“隐患整改、闭环销号”的原则,海门市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集中治理。本次整治中被列为依法关闭、搬迁的企业2家,停产整治企业8家,限期整改企业126家。
海门市政府对8家停产整治企业实施挂牌督办,隐患未消除不得恢复生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126家限期整改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在规定时限内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问题。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隐患整改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实施停产整顿措施,直至所有隐患问题整改完毕后予以复产。